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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程序具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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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程序有:

1、首先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

2、持县级以上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

3、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

一、机关取得拘留通知书

下达拘留通知书后不超过24个小时就能收到。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执行拘留时,应向犯罪嫌疑人出示拘留证,并按规定通知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家属,而通知的方式则主要是向家属送达拘留通知书;在执行逮捕时,机关应向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出示逮捕证,并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同样,通知的方式也主要是向家属送达拘留通知书。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诉状要怎么写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诉状应当按下列内容书写:

1、原告的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2、被告的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民事诉讼,是指民事争议的当事人向人民提出诉讼请求,人民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裁判民事争议的程序和制度。

刑事拘留最长为14日就要放人,对于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机关提请人民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刑事拘留是机关、人民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处理。

三、人被拘留手机怎么处理

人被拘留手机的处理方式如下:

1、带走违法或犯罪嫌疑人之后,随身物品应由警方暂时保管,如果查明其没有违法犯罪的行为或者决定免于处罚的,物品会当场交还;

2、如果需要行政拘留或者刑事拘留的,物品会由拘留所或者看守所统一保管。

一、拘留的条件具体如下: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拘留的程序如下:

1、机关执行拘留必须出示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拘留证;

2、执行拘留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3、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

4、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5、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6、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总之,被拘留人后手由拘留所保管。查明如果被拘留人员没有违法犯罪的行为或者决定免于处罚的,会当场交还。如果被拘留人员需要进行行政拘留或者刑事拘留的,物品会由拘留所或者看守所进行统一保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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